從華人切入
東協百億醫藥市場
黃彥臻 /工研院IEK
ITIS計畫產業分析師
200億美元東協醫藥市場成為各國藥商矚目焦點,年平均成長率為10%,市場值較大的前三個國家為印尼、泰國、菲律賓;成長率前三高的國家則為馬來西亞、新加坡、印尼。台商可以單一國家的深耕作為跳板,為搶攻東協經濟體的成形與市場做好準備。
歐美經濟持續疲軟,全球醫藥市場的成長動能主要依賴新興市場的需求,除了中國、印度、巴西、俄羅斯等金磚四國之外,東協國家經濟體系逐漸整合,醫療需求急速增加,也促成了東協醫藥市場平均10%以上的高成長率,是亞太醫藥市場深具發展潛力的區域。
同時,東協目前仍持續往經濟共同體(ASEAN Economic
Community,AEC)的方向前進,預計在2015年正式推行AEC制度,東協將出現類似歐盟的體制,在市場進入門檻、法規驗證、資本流通,會有一定程度的整合。
加強通路佈局搶先機
若從醫藥產業的觀點來看,AEC體制下的長程目標,是讓廠商取得單一國家之產品上市許可認證之後,即可進入所有東協國家的市場,由目前東協在GMP相互認證及技術文件一致化的推動方案來看,未來法規驗證的調和勢必發生,此市場環境的結構性改變,也將帶動醫藥通路體系的整合,在可預期的市場成長之下,目前正是加強佈局東協醫藥市場通路的時機。
東南亞國家協會(The Association
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, ASEAN)簡稱「東協」,由新加坡、菲律賓、印尼、馬來西亞、泰國等五個創始會員國,於1967年在曼谷成立,汶萊、越南、寮國、緬甸、柬埔寨也陸續在1999年之前加入,形成東協10國。目前東協正加速AEC經濟共同體的形成,在2015年希望能透過政策與經濟制度的融合,使資本流動更自由,使東協成為單一市場與製造基地。
東協因各國文化、地理位置、宗教、法規條件的差異,造成通路體系複雜度高、產品規範也不盡相同。
印尼國土由許多島嶼組成,實體通路的經營會因地理限制,而有在地化的特殊經營模式,外商進入印尼需依照自身產品特色跟不同通路業者配合。例如,以特定生技園區或國家作為生產及物流配送基地。
另外,東協有許多回教國家,他們的人民在藥物的使用也需要遵循教義的規範。
例如,藥物或膠囊的組成不能含有豬體的組織,像是膠原蛋白,產品也必須通過嚴謹的清真哈拉認證(HALA
certification),這是醫藥產品在除了一般的安全有效性認證之外,必須符合在地文化做產品適應性調整之處。
從市場面來看,東協醫藥市場整體將近200億美元,年平均成長率為10%,從主要東協國家的市場數據分析來看,市場值較大的前三個國家為印尼、泰國、菲律賓,分別約60億美元、44億美元、29億美元;成長率前三高的國家則為馬來西亞、新加坡、印尼,分別為16.8%、13.9%、12.3%。
整體而言,印尼雖然人均醫療支出相對較低,但擁有最大的市場,以及相對較高的成長率;泰國、馬來西亞則分別在市場值與成長率有較突出的地位,都是進入東協醫藥市場可優先考慮的國家。
然而,每個國家的醫療體系與醫藥市場特性仍不盡相同,如印尼的市場最大,但產品則是集中在學名藥及OTC藥物,佔了整體市場的83%,且以進口為主,佔72%。
馬來西亞的人均醫療支出相對較高,在專利藥物的使用量也大於印尼,將近佔了整體市場的50%。
另外,各國的醫療政策也決定市場的屬性,例如泰國,以公部門醫院為主體,公私立醫院的醫療支出比例為3:1;馬來西亞則是以私人醫院較為強勢,公私立醫院的醫療支出比例為2:3。在各國不同終端醫療體系,必須搭配不同通路伙伴進行合作。
台商機會和跳板
目前台灣廠商在東協醫藥市場的佈局並不多,部分成功的個案也以切入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印尼為主,這是由於當地華人社群皆有較強大的經濟活動網絡,台灣在同文同種的優勢下,也可因此降低市場進入障礙與風險,並容易找到可信任的商業伙伴。
目前台灣已有藥廠在馬來西亞深耕多年、取得多項藥證,並於當地資本市場上市,此成功模式也是其他藥廠可以做為標竿的經營策略。
未來台商對東協市場的佈局,可選擇華人網路較大、醫藥法規較成熟的國家,例如馬來西亞、新加坡,為優先產品導入的市場,取得藥證及建立在地化商業模式,並同步佈局印尼、泰國、菲律賓、越南等醫藥通路。
簡要說,台商可以單一國家的深耕作為切入其他國家的跳板,為東協經濟體的成形與迷人的市場大躍進做好準備。
2011年東協主要國家醫藥市場概況
|
國家
|
醫藥市場(百萬美元)
|
市場成長率(%)
|
人口數(百萬)
|
人均GDP
(美元)
|
人均GDP
成長率(%)
|
人均醫療支出
(美元/年)
|
|
印尼
|
6,044
|
12.3
|
241
|
4,666
|
7.2
|
83
|
|
泰國
|
4,410
|
10.5
|
64
|
9,396
|
1.8
|
229
|
|
菲律賓
|
2,911
|
6.5
|
96
|
4,073
|
3.8
|
83
|
|
越南
|
1,889
|
10.3
|
89
|
3,359
|
6.8
|
87
|
|
馬來西亞
|
1,814
|
16.8
|
29
|
15,568
|
5.5
|
419
|
|
新加坡
|
716
|
13.9
|
5
|
59,711
|
5.2
|
2,034
|
資料來源:BMI;
工研院IEK IT
IS計劃(2012/08)
2012-09-07 工商時報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